(资料图)
扬子晚报网6月30日讯 (通讯员 李钰 缪春华 记者 王国柱)近年来,互联网货运平台的兴起,为货主和货运司机带来了诸多便利,但同时也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诈骗。
6月23日深夜11时许,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三水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报警,称他们委托宁波某物流公司,运输一批太阳能光伏组件到广东梅州,但运输过程中货物离奇失踪,货物总价180余万元。
经了解,该企业委托合作的宁波某物流公司,承运1400余片太阳能光伏组件,约定于6月19日取货,6月22日送达广东。接到订单后,物流公司随即在某货运平台上发布了相关物流运输信息,该单由货车司机杨某接下。本以为货物能顺利送达,但是直到6月23日收货公司反馈仍未收到,该企业第一时间联系合作的物流公司,物流公司也表示查询不到货物的轨迹信息,该企业赶忙到派出所报警。
接报后,警方立即展开调查。通过循线追踪,民警发现杨某本人不运输货物,其接单后又在另一货运平台上发布订单,想要利用货运物流信息差赚取收益,很快就有张某承接了该笔货运订单。
针对该批货物运输各环节开展研判分析,民警发现整起事件疑点重重,该公司的货物极有可能被犯罪分子“骗”走了。原来,张某在获取货物运输信息后,冒充收货公司的身份,在货运平台上发布了多笔订单,招募运输司机。
张某先安排货车司机从涉事企业将货物拉走,但并没有按照约定路线运送到广东梅州,而是又安排多名司机将货物运送到江西景德镇、江西吉安等多地,最终辗转运输到苏州太仓某租赁仓库。就这样货物被“光明正大”骗走了,而张某也已联系不上。
6月24日下午2时许,经过警种协同作战,民警奔赴苏州太仓,将被骗货物全部追回。为感谢警方及时挽损,6月27日下午,企业负责人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给民警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警方提示:网络货运平台十分便利,但在操作过程中也要提高警惕,各企业务必挑选有规模且有诚信保障的货运信息,验证清楚司机的身份,确保人证合一再同意取货,同时千万不要通过微信等第三方平台私下联系,运输过程中也要随时跟承运方保持沟通,跟踪货物运输情况。
校对 徐珩
Copyright @ 2015-2022 IT产业网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备案号: 沪ICP备2022005074号-4 联系邮箱:58 55 97 3@qq.com